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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我的博客]]></title>
	  <link>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link>
	  <description><![CDATA[ ]]></description>
	  <language>zh-CN</language>
	  <pubDate>Sat, 6 Sep 2008 10:06:0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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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我的博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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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从一个新生婴儿正常落户的繁琐手续所想到的（原创）]]></title>	
    <link>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723054899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在广州，一个正常落户口的新生婴儿，其手续之复杂，要求提供的证件之多，实属罕见。对不了解内情的人来说，真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就有十多种。</FONT><FONT size=5>这个婴儿的父亲有广州市的正式户口，其母亲暂时还没有。按政策规定，婴儿是属于合法落户的，但也要提供如下各种证明和证件。</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父母的结婚证，父亲的身份证，准生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的出生证明，父亲工作单位的证明；妈妈的暂住证（虽有房子，但因还没有落户），户口本（妈妈原籍的户口本），妈妈的身份证，打工单位的证明。以上证件和证明不但要原件，而且还要复印件。</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按理说，这些手续完全可以简化的，只要有计生办发的准生证，医院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就应该可以办的。至于别的证件，就没有必要了。因为在办准生证时，计生办已经看过这些证件和证明了。否则计生办是不可能发给准生证的，即然有准生证，这就说明计生办允许生育。计生办也属于政府机构，那它出示的证件就应该是合法有效的。作为公安就应该相信它，完全没有必要再不厌其烦的重复看这些证明和证件了。他们这样做，是出于互相监督呢？还是人为的复杂化，老百姓就不得而知了。</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难怪前段时间曾有报导说，广州市有几十万集体户（户口在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薄上）。这些人因为没有房子，连结婚证明都没有地方开。按照人才中心的说法，因为这些人没有固定的居所，他们无法管理。一旦开了结婚证明，然后就会牵涉到计划生育的问题，他们还得开证明。而这些人又分布在广州市的各区街，对他们的情况不好掌握。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烦麻，人才中心采取了不给任何人开结婚的证明。这无形之中，就是逼迫这些属于集体户的人买房子，但好多人暂时是买不起的。如果租房时，房主同意你把户口暂时落在房主的名下，对这种作法市公安局也是认可的。但那一位房主愿意叫租房人把户口落在自己的户口本上呢？所以说这种提法，很难兑现。</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还有暂住证的事，即然人家已经结婚有房子了，为什么新生婴儿报户口时，还要妈妈的暂住证呢？由此是我想到了前段时间曾报导过的，北京好多买房人也要办暂住证的事来。同样是有房子了，但没有北京市的户口，所以就要办暂住证。对此好多有房人想不通，我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还要办临时居住证。而我的房子产权就有七十年，难道在七十年内，每年都要办临时居住证么？确实有些让人匪夷所思。即然北京控制人口增加，那房子就不要卖给外地人。即然同意外地人买房子，又说人家不是北京人。这可能就是中国户籍管理的一大特点，所以北京的户籍簿上，人口并没有增加。我辈真不懂这些权威专家是怎么计算的，其实这是一种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作法。说穿了，他们担心这些人将来一旦倒霉受穷了，要在北京吃低保。这种担心其实是多余的，因为外地人能花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在北京买房，难道还会出现吃低保的现象么？所以说限制人口并没限制在点子上。当然了，此事不但是北京，而且全国所有大城市基本上都是采用这种政策。其实这是违背以居住地为户籍管理的原则精神的。</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其实户口现在对好多人来说，已经没有多大用处了（当然身份证还得有地方办才行）。因为原来附于它的好多功能已经不复存在了，现在无非是对小孩子有点用处，因为牵涉到小孩子上学的问题。还有就是对年老体弱多病的老人有点用处，因为这些人需要吃抵保才能生存。但对一般成年人来说，其用处就不大了。这不象以前，没有户口寸步难行，首先是吃饭问题解决不了，就业就更不用说了。现在这些问题已经不存了，所以户口对成年人来说，用处已经不大了。</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虽然城市对计划生育控制的很严，但在中国的大片农村，计划生育实行的就不那么理想了。上次看到一则报导，好象说是安微某县的一个乡，黑户（超生子女）小孩子就有上千人。当记者问他们，这是违犯计划生育法时。这些农民则说，在农村，没有男孩子不行，会受人欺负的。由于大家有这种传承祖宗香火的旧思想，所以超生的现象当然就会存在了。关健是现在吃粮全靠自己，又不要国家供应。等孩子将来长大了，出去打工不就行了。由此看来，在相当一部分农民的心目中，孩子有没有户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儿子。</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hexiangtoutou]]></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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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4 Sep 2008 00:01:4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9-04T23:48:24+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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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亲娘卖淫儿揽客，天下奇闻（原创）]]></title>	
    <link>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728079288</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作为一个中年母亲，做卖淫的勾当，还是尽量以秘密做为好。虽说眼下没有人过分的指责和耻笑了，但必竟还是一件难易启齿的事。所以要尽量瞒着家人和朋友，更不能让自己的子女知道。因为这种事一般子女都接受不了，虽说现在的年轻人比较开放，但谁也不希望这样的事发生在自己母亲身上。虽然人们对这种事已经见怪不怪了，但必竟还是一件丢人的事。所以儿女们一旦知道了，会感到无地自容的。然而在现实中，就有这样一位母亲，不但让十八岁的儿子知道自己卖淫，而且还叫儿子为她当皮条客，专门负责派发名片。这可真是荒诞不经，天下奇闻了。</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最近看到一则报导，说的是四川一位三十九岁的妇女，和十八岁的儿子一起在福建打工。由于她年纪较大，她打工的单位实行的又是计件制。与年轻人相比，她赚的钱就要少一些。对此，她很不满意，所以就转行干起了卖淫的勾当。认为这行来钱快，还不累，又不损失什么。从此，她就在自己租的屋子里，做起了卖淫的生意。在卖淫的过程中，她发现，同是外来工，摩托车工收入有保障，为此她就专门为摩托车工提供性服务。为了招揽更多的摩托车工到她这里消费，她竟唆使自己的儿子向这些摩托叔叔派发名片，充当其卖淫的皮条客。儿子虽然当时有些不愿意，但还是经不起她要死要活的又哭又闹。儿子担心这事叫家里人知道了，会被人耻笑和辱骂的。而母亲则对儿子说，这里离家十万八千里，在这里做的事，家里人绝不会知道的。在母亲的劝说下，儿子最终还是同意了充当娘卖淫的托儿。</FONT><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FONT></P>
<P><FONT size=5>&nbsp;这个儿子已经是成年人了，应该懂得起码的社会常识。现在社会上虽然流行笑贫不笑娼的说法，但卖淫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仍然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作为儿子，对母亲的这种做法就应该加以制止和反对。因为所有头脑正常的儿女，都不会允许亲生母亲做这种下流的事。从古到今，可能只有清朝时代的韦小宝，他对自己的母亲做妓女是包着一种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的态度。因为那时韦小宝还年少不懂事，而且当时是处在封建社会。现在社会发展到今天，竟然会有这样的儿子荣忍自己的母亲做妓女，而且自己还充当皮条客。实在是荒廖绝伦，荒唐不经，真可以称为天下奇闻了。象这样的儿子可以说连禽兽都不如。难道就因为母亲的哭闹，家里人不会知道，这个么个荒唐理由。就任由母亲做这种下流勾当，而且自己还到处为母亲揽生意，充当皮条客。这可真是一个是非不分，助纠为虐的混张儿子。</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象这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荒唐事。这位母亲还真想得出来，也做得出来。以前只听说过有的父母纵容儿子欺横把市的，纵容儿子逼良为娼的，纵容儿子偷盗的，纵容儿子行凶的等等。但还从没有听说过纵令儿子当自己卖淫的皮条客，做母亲的怎么好意思开这个口。而这位母亲不但说了，而且还逼迫儿子这样做了。由此不难看出，这位母亲荒淫无耻，卑鄙下流到何等地步。然而儿子对娘的这种违法乱纪，败坏门风的做法。不但没有坚决的阻止和反对，反而充当娘卖淫的牵线人。母子俩为了钱，已经到了不要脸的地步了，说明他们不知人间还有羞耻二字。他们的这一举动，确实开创了母亲卖淫儿揽客的先河。</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hexiangtoutou]]></author>
	    <comments>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728079288</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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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3 Sep 2008 23:50:3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9-04T13:15:2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丈夫嫖娼妻偷情，巧遇同一旅馆中（原创）]]></title>	
    <link>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7111131558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常言道，无巧不成书，但有些事巧的也有点让人不可思议了。有一对不安分守已的夫妻，也可以称他们为奸夫淫妇。男的去嫖娼，女的去偷情，竟然发生在同一时间同一家旅馆。事后还意外的巧遇在旅馆的过道里。真可谓当代奇闻，让人啼笑皆非。</FONT></P>
<P><FONT size=5>&nbsp;</FONT><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这条奇闻就发生在江西的南昌市，在南昌市，可以说有成千上万家大大小小的旅馆。而这两口子嫖娼和偷情竟然会选择在同一家旅馆，这不能不使人感到有点莫明其妙。而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们还在同一时间不期而遇，这是他们作梦也不曾想到的。按常理来推伦，凡是做这种事的人，都应该是谨慎小心的。虽然人们对这样的事，已经见怪不怪了，但必竟不是一件值得宣耀的好事。所以一般都会选择比较安全的地方，离家较远的旅馆。一者服务小姐不认识，再者尽量僻免不让熟人看见。完事后就是要离开，也应该先前后左右看一下，周围有没有熟人。虽然不是作贼，但心虚的程度和作贼差不多。在确定没有人认识自己的情况下，悄悄的离开是最为妥当的了。然而夫妻俩都有些粗心大意，还以为他们选择在这里，是绝对的安全，别人不会发现。所以才会出现碰面时的尴尬局面。</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由此不难看出，这对不安分的夫妻，虽然都想寻欢作乐。但还是不敢让对方知道，所以他们千躲万藏的互相满着对方。然而他们却忘记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这样简单的道理。所以他们即然做了，暴露也应该在情理之中。但奇巧的是，他们的这种暴露确实有点戏剧性，所以让人不可思义。当丈夫完事后离开时，在过道里突然碰到了妻子和她的情人。看到他们那种难舍难分的情形，他这才明白，原来妻子背着他偷会情人。他当时就大发雷霆，火冒三丈。妻子见状，知道事情已经暴露，便使眼色叫情人赶紧离开现场。结果他们夫妻俩又吵又闹的扭打在一起，</FONT><FONT size=5>最后竟然闹到派出所里。</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在派出所里，当时妻子还不知道丈夫是去嫖娼，所以她承认是自己错了。因为丈夫心中有鬼，对妻子的认错，好象很宽容的原凉了妻子。但他们离开派出所在回家的路上，妻子用话套出了原来丈夫是去嫖娼时。妻子突然觉得有一种被人愚弄的感觉，原来你也在背着我干这种勾当。所以她的气就不达一处来，她不依不饶，结果夫妻俩又第二次打闹着进了派出所。在民警再次的调解下，他们也怕把事情闹大，给家里人脸上难看，同时也怕外人知道了丢面子，因为这必竟不是一件光采的事。所以夫妻俩只好偃旗息鼓，主动和好后走出了派出所的大门。</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象这样奇巧的事，前不久本人也曾写过一篇类似的文章，那是发生在外国人身上的事。故事情节与这个基本上相似，所不同者只是那位老外男人到妓院里去漂妓女，而他的妻子长期满着他在那里作妓女。夫妻俩也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相遇。妓女的丈夫当时也是大发雷霆，认为妻子背叛了他，他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所以导致夫妻离婚。在人们看来，外国人的性开放比我们早好多年。但象这样荒谬的奇闻，怪事，也是前所未有，闻所无闻过的。所以我当时就想，象这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荒唐事。这对老外夫妇，可能算是空前绝后的了，以后再不会发生了。然而使人意想不到的是，仅仅过了几个月的时间，这样的咄咄怪事，也在我们这里重演了。</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在出轨这个问题上，夫妻俩都有错。可以说是半斤对八两，是一丘之貉。由此是我想到最近网络上流行的一种说法。说一个男人一生守着一个女人，等于窝囊，没有本事；一个女人终生跟着一个男人，说明没有魅力，不性感等流行语。他们夫妻俩作这种不尴不尬的事情，会不会是受此影响来赶时髦，以此来证明自己不窝囊，有魅力呢？无从得知。但从他们的行动中，就可以看出，他们确实在证明男的不是窝囊和没有本事，女的不是没有魅力和性感这样的事实。但从所造成的后果上来看，妻子的偷情要比丈夫的嫖妓严重的多。丈夫嫖妓只是图一时的剌激，并不会和妓女产生感情纠纷，所以对家庭并不会构成危害。而妻子偷情，说明妻子已经有了移情别恋的迹象，也可以说是夫妻分道扬镖的前兆。他们意想不到的巧遇，可能会加速他们家庭破裂的步伐。</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hexiangtoutou]]></author>
	    <comments>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7111131558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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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8 Aug 2008 00:15:2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18T00:15:24+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破镜重圆虽有缝，重温旧梦情更浓（原创）]]></title>	
    <link>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75022270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常言道，好马不吃回头草，破镜重圆必留痕。可是现实生活中，破镜重圆吃回头草的并不少见。而且大部分吃回头草的人，如梦初醒般的领悟到，衣服是新的好，人还是旧的好。半路夫妻必竟是露水夫妻，一旦遇到困难和矛盾时，就显示出了它的脆弱和不牢固性。我们单位的王某和他妻子小李就是这么一对比较典型的夫妻。当年他们离异后，都曾组成过新的家庭。也都为新的家庭付出过，</FONT><FONT size=5>努力过。但由于是半路夫妻，所以就各存异心。结果结婚没有几年，最后还是各奔东西，他们又重新回到了孤男寡女的行列。最后可能是命运的按排，也可能是女儿的劝说。过了多年单身生活的他们俩，又鬼使神差的走到一起了。重温旧梦，破镜重圆。</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他们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由于当时两人都争强好胜，对出现的一些家庭矛盾，不能正确对待。不是想办法去解决矛盾和纠纷，而是相互埋怨，各不相让。好象谁先让一步，就等于谁无能好欺负似的。加之正处在年轻气盛时期，对处理家庭矛盾缺泛必要的心里准备。所以才会导致当时的分道扬镖，家庭破裂。</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离异后，双方都睹着一口气，一定要找个比他（她）好的，否则绝不再婚。可是没有过多久，王某首先结婚了，找的也是一个离异并带着两个孩子的女人。小李看到王某先于自己结婚了，嘴上说是不急，可是在心里她却加快了择偶的步伐。由于小李带个女儿，相对王某来说，困难当然要大一些了。当她又是一个要强的女人，择偶的标准也要求很高。所以一般男人都不敢轻易找她，怕碰钉子闹个难堪。但现实是，她再心高气硬，必竟是离过婚的，而且还带着个孩子，所以她的身价自然就会减低。这无疑对她择偶增加了难度，再加上王某已经先于她找了。她再不找的话，又害怕王某背后说她是一个没有人要的女人了。所以她当时确实也有点着急了，择偶条件则是一减再减。这些她虽没有明说，但人们都清楚这其中的奥妙。因为她的言行举止表明，她已经到了饥不择食，荒不择路的地步了。所以在王某结婚没有多久，她也找到了一个同样是离异的男人，而这个男人也带有一个孩子。到此，他们总算完成了离婚时睹气的心愿。都自称找到了一个称心如意的伴侣，重新组成了一个美满而幸福的家庭。</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然而小李再婚后的生活并不象她想象的那样甜密和幸福，矛盾和纠纷同样的会出现。因为居家过日子，那会一帆风顺的没有矛盾呢？再和睦的家庭也会出现矛盾和纠纷的，更何况他们还是半路夫妻呢。有时为了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也会导致夫妻间的互相怀疑，所以夫妻吵架的事同样的僻免不了。在这样的家庭中，往往都是因为孩子而发生争吵的比较多。所以说孩子常常是家庭纠纷的导火索，特别是双方都带有孩子的情况下，矛盾自然就会更多一些。再一个引起小李不愉快的，在日常的生活中，男方总是有意无意的把小李和他原来的夫人进行比较。而且是用他前任夫人的优点和小李的不足部分进行比较，并直言不讳的说小李没有前妻贤慧和温柔。这对很要面子的小李来说，将直如同青天霹雳。她作梦也不会想到丈夫竟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认为这是对她人格的最大污辱，并由此导致她第二次婚姻失败。</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王某虽然没有带孩子，但他的配偶带了两个孩子。这对他来说，肯定是有想法的。他看到小李的丈夫对自己的孩子不好，所以他就对现任妻子的两个孩子也不好。虽然嘴上没有说出来，但行为中已经表现出来了。作为妻子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她曾对王某说，即然我们已经结婚，而且我有两个孩子你当时也知道，你还表过态，说会对我的孩子好的，现在为什么会这样对待他们呢？问的王某无话可答，但在王某的心里，总感到抚养别人的孩子不是滋味。妻子并且还说，原来孩子他爸爸就对孩子们非常的好，难道你就不能象他一样对我的孩子好一些么？对妻子的这种要求，王某感到内心确实无法接受。因为那毕竟不是自己亲生的骨肉，所以他对两个孩子的态度依然很冷淡。为此妻子总是不停的埋怨他，而且还时不时的对王某发脾气。王某感到实在无法过下去了，所以又一次走上离婚的道路。</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按说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的，半路夫妻虽被大家称为露水夫妻。但如果经营的好，胜过原配的也不在少数。关健是两人要互相配合，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即然大家结合到一起了，就应该一心一意的为家庭着想。不应该人在曹营心在汉，更不应该互相猜疑，互有戒备。如果没有作这方面的思想准备，那何必急急忙忙的结合到一起呢？即然结合到一起了，就绝不能动不动就和前夫（妻）进行比较了，更不能要求对方具备前夫（妻）所有的优点，这是极不明智的。因为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所以只有互相理解，互相体谅才对，否则永远也过不好。上边的例子就说明他们因为互有戒备，互不信任，所以最后才会导致各奔东西。</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王某和小李这对以前的原配夫妻，再一次成了孤男寡女。又各自过起了单身的生活，这一过，就是好多年。因为他们二婚后，都是过了三年左右的时间。现在他们谁也不说谁的不是了，而且为了孩子他们还有了些来往。当别人看到他们有重新和好的迹象时，就劝他们为了女儿还是复婚吧。他们当时虽然已互有好感，但还是或多或少的憋着一些气，所以谁也不愿意先开这个口。结果这一拖就是好多年，虽然平时通过女儿的劝说他们来往的越来越平繁。但都还抱着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想法，就是不愿意自己先提出复婚的要求。这期间他们谁也没有再找，直到退休仍为单身。</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他们的女儿已长大成人，希望父母复婚的愿望更加迫切。所以对他们进行了多年的劝说，也可能是命运的按排，或者说他们确实感到了孤单。最终他们还是复婚了，究境是谁先开口提出复婚，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并没有人想要知道这些。方正他们退休后复婚了，过了多年单身生活的他们又重新的恢复夫妻情谊。是旧情复发，促使他们重新点燃了爱情的烈火；还是因分居太久，从而使他们产生了回家的愿望。不管是那一种因素引起，反正他们有一种久别胜新婚的感觉。所以他们复婚后的那种亲密程度，可以与刚结婚的年轻人相媲美。他们如影随形，形影不离的样子，让不了解内情的人还以为他们是新婚燕尔。就连常在一起的人，对他们的这些亲热劲都感到有些意外。但大家还是为他们的团聚表示祝福，同时大家还送给他们一个很形象的称谓——一对老鸳鸯。</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hexiangtoutou]]></author>
	    <comments>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75022270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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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1 Aug 2008 00:19:1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12T21:38:49+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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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少女荒唐又愚蠢，乱伦帮娘生一婴（原创）]]></title>	
    <link>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626018285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一个年仅十六岁的少女雷雷，和养父（暂且这样称呼）发生关系怀上孩子后，声称这是为了帮母亲。因为母亲改嫁给养父后，一直没有为养父生过一个孩子，而养父为此老是心中不悦，耿耿于怀。并多次埋怨母亲没有为他生个一男半女，并且怀疑母亲失去了生育能力。雷雷知道此事后，心想应该帮助母亲。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和养父发生了关系，结果真的怀上了孩子。为此，养父怕其母亲知道后不愿意，说不定还会叫女儿把孩子引产掉。所以他就带着雷雷远走他乡的躲藏起来，让雷雷专心为自己生孩子。</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雷雷为什么会有这种荒唐而愚蠢的想法呢？因为雷雷觉得妈妈没有给养父生孩子，而养父很不高兴。为了妈妈能在这个家中长久而幸福的生活下去，唯一的办法，就是给养父生个属于他自己的孩子。但妈妈真象养父说的那样，真的失去生育能力了么？如果是这样，那自己应该替妈妈为养父生一个孩子。这样妈妈就不会被养父含沙射影的数落了。所以她就产生了帮助妈妈为养父生个孩子的念头。她即没有考虑这样做的后果，更没有想到这样做是违背伦理道德。她是心甘情愿的和养父发生性关系，并真心实意的帮妈妈为养父生了孩子。</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程某和小敏两人的结合，是安照农村的风俗习惯。由程某办了几桌酒席，就算是结婚了。同时雷雷也被妈妈带到了程某家，所以雷雷理所当然的就成了程某的养女了。如果按这种逻辑来推理，那程某和雷雷发生性关系，就可以称为乱伦了。虽不是亲生，但必竟有养女之名份。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小敏和程某之间的关系只能算作是同居关系。因为他们没有结婚证，法律上不承认他们是夫妻，他们的婚姻并不受法律的保护。由此可以说，程某和雷雷发生性关系并生下孩子，也就不存在乱伦之说了。所以这时的程某，称雷雷为老婆，而对雷雷的妈妈则改称为丈母娘。</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奇怪的称呼呢？因为在程某和雷雷为了生育躲藏其间，小敏又和以前的同居者大龙正式的领了结婚证。但她仍然认为自己还是程某的老婆，并说大龙家太穷，她不愿意跟他。和他领结婚证是大龙逼她领的，因为以前他们也同居过一段时间。程某知道了这些情况后，真是喜出望外，求之不得。所以程某说小敏不是自己的老婆，而是大龙的老婆。并兴奋而自毫的的宣称，自己真实的老婆是雷雷。但他忘记了他和雷雷之间同样没有结婚证（而且也不可能领到结婚证），同样是同居关系。只是排除了他们是养父和养女关系的说法了。虽然他们已经生了孩子，但这并能改变他们属于非婚生子女的性质。法律上不承认他们是夫妻，但然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了。</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在程某和雷雷躲藏期间，小敏曾向公安报过警，声称自己的女儿被程某拐骗跑了。警方经过调查，排除了雷雷是被拐骗的说法。而是雷雷自己愿意跟程某走的。因为雷雷已经超过十四岁，她跟程某走又是自愿的，所以警方也不好干预。为了说明事情的真相，女警察当着众人的面，直接问雷雷，真心愿意跟程某么？雷雷直言不讳的说愿意。她的明确表态，使她妈妈目瞪口呆，真不敢相信此话竟会出至女儿之口。同时也是在场的所有人无不感到惊讶和吃惊，觉得太不可思议了。一个花季少女，怎么会愿意跟一个比自己大二十岁的男人呢？而且这个男人曾经是自己的养父呀（起码在发生关系时还是）。而雷雷口口声声说生孩子是为了帮助母亲，结果反而害了自己的母亲。实在是荒唐可笑，愚不可及。</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如果雷雷当初没产生要帮妈妈的想法，她的母亲也不会和大龙领结婚证，更不会拆撒原本还算和睦的家庭。现在到好，这一帮反而帮出这么多乱子来，这就叫越帮越乱。就连雷雷自己，曾经信誓旦旦的声称愿意跟程某的承诺也露出了原形，最后还是离程某而去。丢下自己八个月的女儿而不顾，另跟了其他的男人。虽然程某在电话中多次哀求她，看在女儿的份上，女儿不能没有妈妈，没有妈的孩子是最可怜的，还是回来吧。但雷雷在电话中说，她永远都不会再回到程某的身边了。对此，程某认为，这一切都是小敏所造成的。所以他把怨恨都集中在小敏身上，要求小敏把自己的老婆找回来等等。但话又说回来，虽说鸡飞了，但蛋并未打。必竟还有女儿在身边，也算园了程某有了亲骨肉的梦。</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hexiangtoutou]]></author>
	    <comments>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6260182853</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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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9 Jul 2008 10:22:1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29T15:48:58+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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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炎炎夏日说膀爷（原创）]]></title>	
    <link>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61911345256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说到膀爷，相信大多数人都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因为前几年中央台就曾报导过北京一些膀爷的情况，他们旁若无人的大摇大摆的在大街上行走的样子，大家肯定还会记忆忧新的。因为他们的举动引起了北京一些团体的关注，认为他们光着上身太不雅观了，实在是有损首都的光辉形象。所以就免费为这些膀爷发放汗衫，希望他们以后再不要这样光着上身在大街上到处溜达了。其目的就是劝说人们，不但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同时更应该注意城市形象。这种现象北京好象没有了，然而在南方的广州，膀爷还依然存在。</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由于气候的原因，广州的夏天，热浪滚滚，闷热难忍。有时就是坐着不动，也会汗流夹背，身上总是黏糊糊的。所以在广州的大街小巷，商场饭馆，到处都可以看到膀爷的身影。尤其是在各住宅小区里边，膀爷更是随处可见。特别是晚上，赤裸上身出外散步乘凉的膀爷就更多。在这些膀爷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外地来广州打工者。膀爷的出现，即没有人笑话，更没有人指指点点。习惯成自然，大家都习以为常了。而一些商店的老板，就光着上身在店前的人行道上吃饭，喝茶聊天。虽然来来往往的人群，川流不息。但他们毫无顾及，依然悠闲自得的品尝着功夫茶的味道，同时还海阔天空的侃侃而谈。他们的行为举止，与大都市的形象很不协调。文明的社会昌导的是文明的形象，因为这毕竟是在繁华都市的大街上。</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广州的气温昼夜温差不是很大，即是早上，同样的闷热难熬。但仍然阻挡不住喜欢晨练人的步伐，不管是男女老少，都在进行各种体育锻炼。其中不乏有部分光着膀子练的男士了，也就是膀爷。因为晨练时，大家汗流夹背，大汗淋漓。所以出现膀爷并不奇怪。好在这时行人很少，而且这些膀爷一般都在较偏的地方活动。虽然是光着上身，也不会影响城市的市容。所以对这些人的赤裸，应该情有可愿。</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在膀爷的行列中，胖人的比列是比较大的。因为胖人本身就是最怕热的人，再加上他们活动，所以他们要比一般人汗出的多。凡是参加锻炼的胖人，可以说个个是膀爷。高温对他们来说，更加难易忍耐，所以对他们的裸露人们即包容，有理解。不过有一位胖子的行为，实在有些让人不可思议。活动时裸露上身也就罢了，但他同时还把屁股沟也露出来了。他人高马大，而裤子穿的还特别的短小。对此，他好象并不知晓，那就说明他太粗心了。其实只要用手一模，一切都会明白的。眼下露屁股沟的一般都是一些年轻女性，她们把这称其为时髦。可是男人把屁股沟露出来，那就有点太新鲜了。</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有一次我晚上在街上散步闲逛，从一家小饭馆门前走过。看到靠外边的一张桌子上，共有六人吃饭，其中就有五位膀爷。辛亏另一位是女性，否则肯定也是膀爷了。因为天气本来就热，而他们还喝着酒。并猜拳行令，吆五喝六的叫喊，唯恐别人不知道他们这些膀爷在喝酒。在高温下，光着上身喝白酒，在他们看来，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不值得大惊小怪。更使人难易理解的，有些膀爷竟然到大型超市也光着身子。</FONT><FONT size=5>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看到这些膀爷熙来攘往的夹杂在其中，总让人感到很扎眼。他们虽是极少数，但对正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广州来说。无形中增加了一道不协调的色彩，是一种与创建文明城市背道而驰的行为。</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膀爷本来是一种阵规陋习，也是一种极不文明的行为。对已进入文明社会的人们来说，这种陋习就应该改掉了。绝不能让这种不好的风气，再继续的延续下去了。所以奉劝这些膀爷尽量注意点个人的形象，更要注意社会的影响。不能不分场合的光着上身到处乱跑，否则必将成为快速发展中的文明城市的绊脚石。</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hexiangtoutou]]></author>
	    <comments>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61911345256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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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6 Jul 2008 10:58:5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26T10:58:55+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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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年令的妙诀（原创）]]></title>	
    <link>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613012443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年令，按说只是记录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整个生命周期的一个数字符号而已。但现在看来并不是这么简单，现代社会付与了它太多的功能。它牵涉着上学，当兵，就业，退休，办理户口等事项。人们常说知识可以改变命运，其不知，年令同样可以改变命运，这是现实中常碰到的。也就是说，根据自己的需要，年令可以改大，也可以改小。如果不改，好多事情就办不成。这样的事，可能好多人都会遇到过。</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我有两位同事，就是因为改了年令，才有了参加工作的机会。其中一位家是北方农村的，上学较晚，小学毕业时，已经17岁了。考初中规定只能是16岁以下。因为他的学习比较好，老师在上报考试人数时，就把他的年令改小了，这样就有资格参加考试了。但那一年还特别的难考，全县的录取率只有百分之十。他说他们村有六十八人参加考试，结果只考上了五人。他便是其中之一，很幸运的上了初中。他的户口也随之转到了县城，成了一名吃商品粮的中学生。还好，初中毕业后，他又顺利的考上中专，中专毕业分配到我们厂。另一位同事家是南方农村的，但情况和他相反，他把年令改大了。参军那年也是17岁，而征兵规定只要18岁以上的，但他当时很想去当兵。所以他就在生产大队开了个证明，把年令改大了一岁才当上兵（当时的农村户口好象没有什么人具体管，只要你说开多大，生产队就开多大，所以以上两位才会如此的顺利），当兵三年后，转业到我们厂。好多事就是这么的凑巧，第二年他们村去当兵的人，由于政策的变化，由转业改为复原，所以第二年当兵的人，最后全部复原回到了农村。如果他当时不改年令的话，只能拖后一年当兵，也只能复原回家了。这两件事都是发生在六十年代的农村，现在两人都已退休。他们两人共同的感受是，如果当时不改年令，说不定现在还在农村。然而由于年令的改变，从而改变了他们的命运。</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进入九十年代，安说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情了。然而这样的事情不但发生了，而且是成群的改变年令。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当然是经过领导同意的了，说白了，是领导让改的。因为我们属于军工企业，多年来，从不和地方打交道。所以地方招工，从不要我们单位的待业青年。就连技校招生，也不让我们单位的学生去考。而我们单位已经多年不招工了，所以当时的待业青年就有近三千人之多。这可是个庞大的待业群体，处理不好，就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而且已经出现了一些偷鸡摸狗的现象了，由于那时的领导没有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所以一直没有想办法解决。后来换了一位新的局长，他上任后，首先解决的就是大批待业青年的安置问题。他找到省劳动厅进行协商，而省劳动厅则提出要我们单位的一块地作为交换条件，这位局长很爽快的答应了。从此以后，连续五年，省劳动厅每年都从我们单位招五百到六百人。年令小的上技校，大令青年，就直接分配到有关单位。劳动厅规定，超过二十五岁的不要。但当时单位超过二十五岁的大令青年就有二百多人，无奈局长同意将这些大令青年的年令统统改到二十五岁以下（当时的户口还是由局公安保卫处统一管理的，由各厂派出所直接办理），以适应其招工的要求，结果这些大令青年全部的就业了。解决了好多家庭的燃眉之急，后顾之忧。</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到了一九九七年，出现了又一次群体改年令。当时受全国退休风的影响，好多人为了提前退休，再加上厂里人员已经大量超编。在这种情况下，所以厂里也同意给原意提前退休的人员改年令。这一改，就是一百八十多人，这次是由小改大。为了达到退休的目的，有的人甚至改大了十多岁，所以好多男的四十岁左右，女的三十四五岁，都把户口改到退休年令（根据规定，我们厂男五十五岁，女四十五岁退休）。当时不但要改年令，还要改身份证，因为办退休是要看身份证的。所以厂里就以丢失身份证为由，给每人重新补办身份证。每人交二百元办证费，由厂派出所统一到省公安厅去办理。听说是送礼走后门办的，因为那么多人都补办身份证，不能不引起人家的怀疑。结果是皆大欢喜，身份证全部补办了。这就为退休创造好了条件，所以省劳动厅都盖章同意了。因为劳动厅只认证件，不认人的。有趣的是，上边那两位也在改年令之列，他们这是第二次改变年令了。</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 由此看来，年令有时对人来说很重要，往往在关健时刻，就会显示出年令的重要性了。我上边只是简单的举了几个实例，以此来说明年令也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年令的妙诀何止这些方面，可以说各个方面都会牵涉到年令的问题。好多城市落户口也牵涉到年令问题，比如中级职称限制在三十五岁以下。超过这个年令的，就没有资格落户了。招考公务员，同样也是有年令要求的，如此等等。不过现在的户口都归地方公安局统一管理了，要想改变年令恐怕就没有那么容易了。</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hexiangtoutou]]></author>
	    <comments>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613012443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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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8 Jul 2008 09:09:5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18T09:09:52+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情人一般暗着做，那有自己公开说（原创）]]></title>	
    <link>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529016850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常言道，三个女人一台戏，其实两个女人同样可以唱一台戏。现有两位少妇，就演唱了一出精采的片段。一个是有夫之妇，一个是寡妇。他们为了讨好一位男性劳资科长，竟然争风吃醋，甚至到了公开对骂的地步。在吵骂的过程中，寡妇为了给对方难堪，提出了一个她认为对方难易回答的问题。但她那里知道，对方对她的提问，非担没有感到难堪，反而当着众多围观着的面，直言不讳的说，我是他的情妇。所以请你明智一点，以后不许你再和他套近呼，不然我就对你不客气了。那位寡妇一听，瞠目结舌，目瞪口呆，无言以对。她作梦也不会想到对方竟会当众承认自己是科长的情妇。所以只好偃旗息鼓，自愧不如，甘拜下风。</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那位劳资科长，三十六七岁，离异不久。自称情妇的女子和他来往已有好多年了，这是人人皆知的。而这位寡妇仅仅只和他接触一年左右的时间（原来是两个单位的，互不认识），但她并知道他们之间有这层关系。她总以为，他们俩属于孤男寡女，好象互相都有吸引对方的地方。接触的时间长了说不定就会摩擦出爱情的火花。所以他们曾多次真诚而亲密的交谈，当然也有过肢体的碰撞和鱼水之欢。她对他热情洋溢，激情似火，甚至还设想过两人未来的美好愿望。这些科长是心知肚明的，所以对她处处关心和照顾，并把她的工作进行了调换。由原来在车间倒班，调到厂后勤干比较轻松的工作。这次吵架的起因，是寡妇给科长织了一件毛衣，被那位情妇发现了。情妇就当着寡妇的面，用剪刀把毛衣剪成碎片，这就是引起两人吵架的导火索。</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从表面上看，这位自称情妇的女人是有些蛮横无理，飞扬跋扈，事情做的确实有些过份。当时她说自己是科长的情妇时，理直气壮，没有一点羞耻感。然而事后她却说，说是科长的情妇，其实是专门来气那个女人的，以此打消她再和科长来往的念头。这样的解释，真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凡是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她虽然长的很漂亮，有女人的魅力，但却生就了一付男人性格。从而缺少了漂亮女人应有的良好风度和丰富的内涵，缺少了淑女的谈吐文雅和高贵气质。所以她说话从来都是无遮无拦，无所忌惮。她象花瓶一样的泼妇，风情万种，有时也近呼于荡妇一样的热情和风狂。她公开的承认自己是别人的情妇，虽然有些出乎大家的意外。但细细一想，也在情理之中，因为他们的交往非同一般。</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她丈夫知道此事后，只当作是老婆说的一句玩笑话而已，并没有当回事。因为他们来往的比较好，他早就知道，但这并未为此影响他们的夫妻感情。他们的夫妻感情一直都很好的，她对丈夫可以说，照顾周到，爱护有加。她操持家务可是一把好手，把家里搞的象宫殿似的。只要去过她家的人，没有不夸的。从她平时的穿戴打扮以及爱人和孩子的穿戴来看，她确实是一个会过日子的女人。由此又体现出她是一位贤慧的妻子，慈祥的母亲。有时她给人的感觉又是性感大方，娇艳美丽，楚楚动人。她的口才极佳，一般人根本不是她的对手。所以那位寡妇败在她的手下，也是情理之中的事。</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那位寡妇虽然没有她漂亮，但也算女人中的姣姣者。但人家外表的气质要比她显的高雅一些，说话得体，举止大方，仪态端庄。由于她对科长一往情深，过分的痴情，没有想到中途会闹出这些变故来。然而事后的种种迹象表明，更是令她大失所望。原来只是自己的一相情愿，单相思。她只恨到现在才知道，痴心付诸流水，只是太晚了，覆水难收。</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hexiangtoutou]]></author>
	    <comments>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529016850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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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2 Jul 2008 10:50:0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12T10:50:0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丈夫外遇妻出轨，谁对谁错是与非（原创）]]></title>	
    <link>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53011573162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常言道，家丑不可外扬。但如果有些家丑对自己伤害过大，或者使自己受到极大的羞辱的话。不找机会说出来，总感到憋的谎，有一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所以一旦遇到合适的场合和值得倾诉的对象时，任何人都会一吐为快的。现在的网络就给人们提供了这种机会和可能，如果在网上两个人能聊得来，向对方诉说一下自己的心境，从而使自己郁闷的心情得到释放，何偿不是一种乐事。</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以前我就遇到过一位女士，因为我们两人很能谈得来，所以她就向我诉说了她的不幸和痛苦。她的名字叫阿惠，是一位小学老师。时年三十有二，膝下有一个十岁的儿子。她本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两年前由于一位女士的介入，几呼使她的家庭走上了破裂的边缘。丈夫和那个女的发生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由开始时的偷偷摸摸，偷香窃玉，逐渐发展到现在的半公开。所谓半公开，无非是没有合法手续而已。现在闹的满城风言风语，沸沸扬扬。此事阿惠的父母和孩子都不知道，虽然父母常问到女婿为什么很少回家时。阿惠总是说丈夫工作忙要加班为由，进行搪塞和掩盖，尽量满着父母和孩子。她怕父母接受不了这样的现实，更怕孩子过早的承受他这个年令段不应该承受的压力。</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刚开始时，老公还隔三岔五的回一次家和她团聚一下。那时说明他还有家的概念，知道家中还有老婆和孩子。他还想保持一种家中红旗不倒，外边彩旗飘飘的男士风度。随着寻欢作乐的不断升级，耳鬓厮磨的难舍难分。他已经被情人完全迷惑，深险情色之中不能自拔。家花没有野花香的说法，已经完全体现在他的行动中了，所以十天半月的也难回一次家了。最让阿惠想不通的是，那女子即不年轻（只比她小一岁），更不漂亮。除了个子比她略高一点外，其余各方面的条件都不如她。对这样的女人，老公为什么会痴情到如此地步，她感到难易理解。如果说老公找的是一位年轻靓丽的大美人，说明老公还很有魅力，有女人缘，自己可能会原惊他。但阿惠忘了一点基本的常识，那就是男人找情人，主要是图新鲜和剌激，而且情人是一种补偿，补偿从妻子那里已经得不到的激情和消魂。所以说不漂亮的情人同样可以吸引住有漂亮老婆的男人。</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其实老公找的那位情人，人家原本就有同居者。由于丈夫的介入，那位同居者就主动退出了。为了孩子和这个家，阿惠曾多次用肺府之言劝过丈夫，希望他能改邪归正。但丈夫把她的话当成耳旁风，根本不予理会。无奈阿惠只有将此事告诉了公婆，希望公婆为了孙子，能出面说一说儿子改辕易辙。然而公婆的态度令阿惠非常的失望。公婆不但不说自己儿子的过错，反而说是儿媳妇对儿子平时关心不够，使儿子感到家中不温暖，所以才会走上斜路的。真是荒廖绝伦，不可理喻。作父母的对儿子的错误行为非担不指责，反而埋怨无顾的儿媳妇，确实让人有些非夷所思。这与那些纵容子女行凶作恶，事情败露后一再的埋怨别人的父母没有两样，如出一辙。</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对此，阿惠已焦心劳累，肝肠寸断，万念俱灰。她的一片好心，竟被公婆当成了驴肝肺，看来是自己枉费心机了。所以她只有饮恨吞声的忍受着，即不敢叫父母知道，更不能让儿子知晓。虽然丈夫已公开的移情别恋，婚姻也已名存实亡。但为了儿子有一个完整的家，她宁愿这样承受着孤独和寂寞，也不想离婚。她整天愁眉不展，惘然若失，委曲求全的生活着。在更深夜静时，她就在想，这种独守空房，受煎熬的日子何时是个头呀。当她又不甘寂寞的这样长期的生活下去，思前想后，就产生了一种报复的心态。即然你能招蜂引蝶，寻花问柳，我为什么就不能红杏出墙，水性杨花呢。你有本事搞婚外恋，我为什么不能搞婚外情呢？在丈夫的眼里，我已是残花败柳。但我自认为我依然年轻有魅力，丰神绰约，同样可以吸引住男人。在这种报复心态的支配下，她不露风声的也找了一个情人。安她的话说，自己本不想出轨的，这完全是叫丈夫逼出来的。如果说这步棋自己走错的话，那丈夫首先是有错在先。阿惠说，这样做心中得到了些许的平衡，同时也在性生活上得到了一种补偿。</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她原本必竟是一个安分守已的人，虽然是出于报复丈夫的心态走上这条道路。担她心中还是有些忐忑不安，象作贼似的总怕被人发现，怕别人说她是一个坏女人。所以她找的情人，即不是本单位的，更不是周围的，而是离家很远的，这样一般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她做的很秘密，外人并不知道。这与她丈夫的公开形成了显明的对照。但由于那个情人工作比较忙，再加上她自己即要上班，还要忙家务。所以她和情人会面的机会少之又少，而她感到精神依然空虚和寂寞。</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hexiangtoutou]]></author>
	    <comments>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53011573162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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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6 Jul 2008 11:15:3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8T00:09:2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一场虚惊，险些轻生（原创）]]></title>	
    <link>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52608151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轻生，也就是自杀。这对一个人来说，是最可怕的一件事情了。虽然自杀的原因有多种多样，其中就有一种因感到极度的恐惧和觉得无地自容时，才会走上绝路的。凡是有此念头的人，都是一些心地比较狭窄的人。最近就有这么一位打工仔，因为精神过分紧张，把别人在网上作爱的镜头，看成了是自己和老婆作爱的情境。所以他就感到非常的惊慌和害怕，觉得再没有脸面见人了。所以就冒出了一种可怕的轻生念头来，幸亏民警及时的对他下载的录像进行了技术监定，确定画面并非他们夫妻。这才使他的心情开朗起来，感到象放下了千斤重担似的轻松。</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广东佛山乐平镇打工仔阿强，下班后感到无聊，所以就在网上下载了被人们称为三极片的视频。自我陶醉的欣赏起来，当他把片子看了三分钟左右时。他看到了很熟习的场景，听到了好象是老婆发出的声音，最终看到女人的脸面时。他的脑袋翁的一声象炸开了锅似的，当时好象什么也不知道了，就象木雕泥塑似的傻在那里不动了。原来镜头中出现的男女作爱的场面，竟然是自己和老婆三年前住旅馆时的情景。在他冷静了几分钟之后，他为了进一步弄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所以他很认真的连看三遍。那女人穿的红裤头他肯定就是老婆那晚上穿的，这决不会错的，自己当时记的清清楚楚，就是那个颜色。那女人发出的声音，百分百是老婆的声音，这也不会错的。更可怕的是还把老婆的脸也露出来了，这就更不会错了，那是一张再熟悉不过的脸了。所以他最后确定，那就是三年前他和老婆住在番禺钟村某旅馆时，欢爱的情景，对此他确信无疑。这就说明那晚有人在旅馆里藏了射像机，专门偷拍住店人的欢爱过程，然后再流传到网上。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这家旅馆就太可怕了。此事幸亏老婆还不知道，如果叫老婆发现了，那她还怎么做人呀。老婆肯定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闹不好会寻短见，出人命。如果叫亲戚朋友看见了，自己也会颜面丢净，无地自容的。这时的他，精神几呼到了崩溃的边延。他深深的陷入屈辱，恐惧和愤怒中。当他重返番禺证实那[家旅馆就是他曾经住过的旅馆时，他真想把这家旅馆炸掉。 当想到这样会殃及无辜旅客时，他最终打消了这个念头。</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他把片子保存好作为证据想报警，又觉得自己是个打工仔，而且是三前的事。警方还会管么？虽然自己两次到现场查看过，确定无疑。可他就是害怕别人知道，如果是那样，那后果将不堪主设想。自己也没有脸面再活下去了，免得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的。当他又不甘心，同时也会死不瞑目。起码要把偷拍者绳子以法，以绝后患。想到此，他才报了警。警察查看了现场，并对片子进行了认真的技术监定。最后得出了这个片子中的男人和女人，不是报案人夫妇。并拿去当着他们夫妻的面，作了进一步的确认。而且片中的声音还是外语，片中的场地，也不是那家旅馆。最终结伦是，此片与报案人没有任何关系。至此，阿强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原来是虚惊一场，险些要了自己和老婆的命。</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这个男人也太有点神经质了，连自己的老婆都认不出来。如果说声音和衣服不好判断的话，那老婆的脸总不应该认错吧。这其不成了天大的笑话了么，还口口声声说连看了三遍。出现这样的笑话实在是不可思议，而且也太荒谬。但话又说回来了，即是片中确实是你们两口子，虽然让人偷拍了。说到底，对偷拍的人是犯法，侵害了你们的营私权，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对你其实也没有多大的损害，大不了熟悉人看到开个玩笑而已。因为你们必竟是夫妻，不存在丢人之说。即然是夫妻，做这种事，都是一种公开的秘密。所以说完全没有必要寻死觅活的，实在是不值得。</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说到此，是我突然想起凤凰台前段时间视频报导的《农民工的性生活问题》，说的是在北京打工的农民工的事。两位凤凰台的女记者，现场采访当事人的情景。在北京的某建筑工地，有好多夫妻房。说穿了，其实就是工棚。老板为了照顾夫妻双方，让几家人合住在一个工棚里。晚上睡觉时，各家用一个布帘隔开，就成了两口子的小天地了。当记者问他们，这样不感到别扭么？他们说，虽然开始时有点，到后来就无所谓了。记者又问，如果发出声音怎么办，好意思么？女人们说，虽然大家尽量克制着，但由于女人发声往往是不由自主的，所以有时就难免有声音发出。这样一来，大家的拘束感一下子就消除了。哼的叫的，此起彼伏。甚至还可以听到隔壁工棚里的声音（工棚之间没有任何隔音设备），因为大家都明白。所以没有难为情的感觉，同时谁也不会笑话谁。</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这些打工者，住在这样的环境中感到很满足。虽然周围有便宜的夫妻旅店，每晚才十元钱，但几乎没有人去住。他们说，因为我们是打工者，挣点钱不容易。一个月三百元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开支。即然老板照顾我们，又是免费的，何乐而不为呢。其实大家住在一起，习惯了，也感到很自然了。</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相比之下，阿强看到的片子如果真是他的话。其实也不应该那么的吃惊，更不应该要死要活的好象犯了什么弥天大罪似的。再说了，你可以上网看别人，难道就这样害怕别人看你们么？就是亲朋好友看到了，他们也不会说什么的。大不了劝你们以后要多加小心谨慎之类的话语。说穿了，你们的情况和这些打工者是大同小异，无非是这些人的行为没有被人偷拍成片子，没有公开上网叫大家看到罢了。但其码在小范围内大家还是知道的，那就是夫妻之间正常的性生活。</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hexiangtoutou]]></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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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7 Jun 2008 22:41:4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28T11:44:32+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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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三朝元老女科长（原创）]]></title>	
    <link>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518030757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5>&nbsp;&nbsp;&nbsp; 我所在单位有一位女同志，是一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人。虽已经徐娘半老，但丰神绰约，韵味忧存。由于能言会道，再加上眉目又能传情。所以先后有三任厂长拜到在她的石榴裙下，并委任重要职务。期间虽有两位比她年轻漂亮的女人想挤掉她取而代之，但始终未成成功。不过也对她造成了不小的威胁，好在有惊无险，所以被人们戏称为女人之间的战争。一个女人家，能取得这么多领导的欣赏和重用，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本事。</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从外表看，该女士并不象风情万种，风流成性的那种女人。但不知为什么就能得到那么多领导的启重，并传出好多风流韵事来。这与她的眉目会传情，见什么人说什么话不无关系。原来她的工作只是一个普同的车工，没有几年时间，就得到了车间主任的赏识。把她调到车间办公室搞统计和会计工作，由工人变成了以工代干。在那个年代，工人转为干部是相当困难的。而她不费吹灰之力，就轻而易举的到了干部岗位，没过多久，就转为正式干部。主任有事没事的总往她的办公室里跑，虽然有些风言风语，但人家依然我行我素。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八十年代中期，全厂育龄妇女强制性做结扎手术，就连家属也无一幸免。而唯独她一个人没有做，由此不难看出，她同领导的关系非同一般。</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 在车间办公室干了没有多久，在人们的不知不觉中，她又和厂长来往上了。当时厂长就想把她提拔到财务科当副科长，但因这位厂长上任不到一个月，就到中央党校上学去了（挂职上学）。由一名副厂长代理厂长职务，而这位代理厂长对该女士并不感兴趣，所以对此事只字不提。说来也巧，当代理厂长出差开会期间，他又指定另一位副厂长在他出差期间，代行代理厂长主待工作。而这位代理厂长的代理厂长则对这位女士很欣赏，所以就利用这个机会把她任命为财务科副科长。当代理厂长回来后，已经即成事实。由于这两位代理厂长是清华大学同班同学，爱于面子，那位代理厂长也不好说什么了。两年后，那位厂长毕业了，没有回厂，就被部里直接任命为省局局长。那位代理厂长被任命为副局长，代理厂长的代理厂长则被省局正式任命为厂长。</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从此以后，那位女士春风得意，一帆风顺。她使出了混身的解数，来讨取这位厂的欢心。由于工作需要，厂长的夫人经常出差，这位副科长对厂长的饮食起居，照顾的样样周到。据厂长的邻居反映，一日三餐，都是由这位副科长送饭到家，如同代理夫人一般。厂长夫人回来后，听说此事，也只能忍气吞声。闹开了必竟对丈夫不利，为了保丈夫的官位，为了维持这个家，只好装聋作哑了。所以被人称其为肚量大的女人，好在没过多久，夫妇俩就被调往另外单位了。</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企业的财务部门，掌管着企业的经济命脉。所以作为厂长肯定会叫最信任的人担任财务科长，否则厂长会不放心的。由此看来，财务科长，虽然官不大，但权可不小。新的厂长上任后，非担没有把该女士免掉，而且还由副的提成正的。这其中的原因，明眼人一看边知。因为这位女士和新任厂长的亲热程度，比起前任来更胜一筹。他们的行为举止更大胆，更明显。这位女士最大的特点是，好象永远有干不完的活，所以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加班到深夜（别人当科长从没有这样过）。只要厂长在厂，没有一天晚上不去陪她的。白天下班后，人们常看到他们俩人在厂长办公室里，每次都是好晚才出来，这些门卫是看的最清楚不过了。</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有一次这位科长因谓病住院，手术那天，厂长亲自到医院去陪（医院离厂有六十公里）。当手术完毕后，厂长亲自到处找人，把科长从手术室抬到病房里（当时医院作完手术后，要亲属自己找人来抬走病人的，院方不管）。虽然科长的丈夫也在，但他的面子肯定不如厂长大，由此可以看出厂长的良苦用心。对此，群众议伦粉粉。因为好多职工因工伤住院时，甚至开刀，从没有见厂长去医院看过。而这次厂长为一个职工的病这样忙里忙外的，确实有点让人难易理解。正在厂长和这位科长达的火热之机，被人们称为厂花的漂亮打字员。一个泼辣的女人，说话没遮没栏，举止狂野。她也眉来眼去的和厂长套上了近呼，并每天早上和厂长一齐跑步。目的就是要让人们看见她和厂长在一起。 这种事一般人都怕别人知道，而她就是与众不同。她想把那个女的排挤掉，取而代之。并不是要代她的科长，而是要代她在厂长心目中的位置。由于那位科长比她经验丰富，仍岿然不动的坐着自己的宝座。所以她就扬言，她并不是一个省油的灯，不能白白的损失干吃亏。果不出人们所料，没有多久，他的爱人由一个工人被任命为工程队队长（正科级）。</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不久厂长就调走了，新厂长要比这位科长小一岁。但这并没有阻止科长和新任厂长建立起一种新的关系。而且这种关系的建立要比前几任更简单，更顺理成章。因为这位新厂长的夫人子宫已被切除了，再加上这位科长确实有一种独特的女人味。干柴烈火，水到渠成。权色交易，各有所图。他们的发展速度之快，远远超过前两位。新的厂长上任没有多久，又给科长加了一个官衔——副总会计师，由原来的科长变成了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科长。虽然她仍然属于中层干部，但她享受的待遇却超过了所有中层干部。厂里规定，中层干部出差，如果任务紧急，经厂长批准，可以坐单趟飞机。而这位财务大臣每次出差，都是来回的坐飞机。这在厂里所有中层干部中，是独一无二的。由此不难看出，她和厂长之间已经超越了正常的上下级关系。在这期间同样也有一位年轻的但不如厂花漂亮的女人和厂长拉上了关系，她称厂长为叔叔（因年纪小）。她想效仿厂花的做法，但她又没有厂花那么好的条件。所以她就采取了另一种策略，先和厂长的夫人拉上关系，经常在厂长家帮忙干活。甚至洗衣服做饭洗碗这些活，好象全由她包下来了。同时利用她年轻的优势，来博得厂长的青眯。这一召还确实有效，虽然没有把那位科长挤夸，但她的付出同样得到了回报。她的爱人也是由工人接直被提升为车间主任（先副后正）。</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FONT><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红及多年的女科长，突然由省局直接下文给撤掉了。理由是部里多次审计没有达标，问题很多。虽然局里多次下文要求厂里查清楚，但厂里一直没有行动。为此，局里直接发文撤掉那位女士的科长职务。这位昔日红的发紫的女科长，在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情况下。为了维护自尊和面子，她选择了提前退休，离开了掌权达十年之久的科长宝座。</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hexiangtoutou]]></author>
	    <comments>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518030757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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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4 Jun 2008 22:49:1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24T22:49:19+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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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咸吃罗卜淡操心（原创）]]></title>	
    <link>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519021349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现在有些追星族，也称为粉丝，崇拜偶像已经达到了神魂颠倒的地步。把偶像的言行举动，和自己的荣辱紧密的连系在一起了。所以时时为自己崇拜的偶像担着心，只怕偶像出现什么差错，那样自己也会觉到脸上无光的。最近就有这么一位，当看到自己所崇拜的偶像，以全裸的景头亮相后（其实是背朝外的一个坐式）。他就感到接受不了这样的现实，好象自己受了多大的污辱似的。所以就公开发贴说，如果她再把乳房露出来，他就要跳楼自杀。这话说的实在有点荒唐可笑，让人听了莫明其妙，更觉得有些愚眉肉眼。一个演员裸露，不知道关系到他什么事了。犯得着为此而自杀么，真不知他把自己摆在了什么位置。</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最近，被粉丝们称为玉女的田海蓉，有一张裸照被她的粉丝们看到了。上面说的那位粉丝就公开发贴说：“他感到很失望。”不过他还抱着最后的期望，心想她并不是那种靠肉体挣钱的女艺人。演员田海蓉的裸照，使这位粉丝感到了无地自容。所以才会说出，“她如果再把乳房露出来，他就要跳楼自杀了”这样愚不可及的话来。作为一个粉丝说出这种话来，也不怕别人笑掉大牙。田海蓉脱不脱衣服与你何干？你跳的那门子楼，伤的那门子心。人家演员裸不裸是人家自己的事，也可能是根据剧情的需要。不知道与你这位从没有谋过面，也不知道你姓什名谁，是男是女，家住何方，八杆子打不着的粉丝有何关系。真不知你担的什么心，费的什么神。有位网友就直言不讳的说他是个大傻瓜，愚昧无知。现在看来，这位粉丝不但傻和蠢，而且还有些荒诞不经。所以那位网友就发出了“为一个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女人去自杀值么”的凝问。严格的说不存在什么值不值的问题，而是完全没有这个必要。真想不到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愚蠢到极点的粉丝，再铁杆也不能铁到为其偶像去死的地步。偶像自己都感到无所谓，人家照样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生活着。粉丝反而感到慌恐不安了，这可真有点天方夜潭，实在是不可理喻。</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话又说回来了，田海蓉不就是一个二三流演员么。只是因为她长的漂亮，所以才被粉丝称为玉女。谁又能保证网上没有田海蓉的更多裸照呢？对此她的父母，亲朋好友，都不曾说过什么。而你仅仅是一个粉丝，人家必竟不认识你。如果你真的为此死了，田海蓉也不会感到任何内疚。也不会因为你的死改变人家的生活方式，更不会因为你的死而从此不裸露。现在的裸戏和床上戏难道还少么？不要说是二三流演员了，就是久负盛名的一流演员，不同样也在为艺术事业献身么。对一个演员来说，只要能出名走红，脱光衣服有什么了不起的。无庸置辩，无足挂齿。更何况演这样的戏报酬相当丰厚，即可成名，还可得利，何乐而不为呢。绝不会有那个演员为了一个粉丝的行为，改变自己的生存方式。这是永远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现在看来，崇拜偶像没有错，但千万不能当成自己的负担。更不要把偶像想象的多么的高尚和纯洁，因为偶像也是人。她们要生存，要发展，当然也得适应不同的角色要求了。所以她们也需要人们的理解，更需要人们的宽容。有时根据剧情的需要，该脱时就得脱。顺应朝流，无可非议，不存在丢人显眼之说。至于粉丝感到有伤大雅，无法忍受的话。这就有点本墨倒置了，粉丝摆错了自己的位置。</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对此，是我想起了前段时间闹的满城风雨的那位追星女士来。为了追香港某歌星，结果把自己父亲的命也搭上了。真不知道这些人整天在想什么，难道人活在世上就是为了当追星族的么？这样活着是不是有点太累了。喜欢一个明星没有错，那就把明星的唱片和录像买回来，在自己家里享受。但决不能因此什么也不干的到处去追人家，非要人家满足你的无理要求。否则就要如此如此，简直是在逼人就犯，那里还谈得上是在追星呀。说的难听一点，是厚颜无耻，无理取闹。真希望这些所谓的粉丝能够清醒一些，再不要咸吃罗卜淡操心，替古人担忧了。</FONT></P>
<P><FONT size=5></FONT>&nbsp;</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 </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hexiangtoutou]]></author>
	    <comments>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5190213497</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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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1 Jun 2008 11:56:4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21T12:08:22+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君子之交淡如水（原创）]]></title>	
    <link>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5140152594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人不能没有朋友，有时一个好的朋友胜过亲兄弟。但现实中，能够遇到真正朋友的人并不多。因为现在的人太势力眼了，交朋友往往是看中地位和金钱。当你在位或者有钱时，那就会高朋满坐，佳宾满堂，亲朋好友来往不断。每天都有人陪你吃吃喝喝，如影随形的总不离你左右。一旦你倒台或者是没有钱了，他会弃你而去，而且还会把你说的一塌糊涂。这样的事，生活中并不少见。所以就有“穷在大街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的佳句流传。</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在我的身边也曾发生这样的事，有一位年轻人，由于他性格有点与众不同，而且还有些二干子脾气。在他十几岁的时候，曾把人家一头毛驴的驴鞭割掉了，驴的主人找到学校要求赔款。为此，他被学校开除了。所以平时大家都把他当“二球”来看待了，他的外号叫铁头。但他人长的很师气，高高大大的。刚参加工作不久，就有一位漂亮姑娘爱上他。但由于女方的父母坚决反对，所以女孩子服毒自杀了。从他的外表来看，还是很能引起女性喜欢的。他是一位普通工人，现实中他并没有真心实意的朋友，</FONT><FONT size=5>大不了碰面打个招护而已。多年来，从没有看见过别人请他吃饭，当然他也没有请过别人了。因为大家都是一般的交往，所以就不存在礼上往来。</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承包了单位的一项工程，并请了几个人帮忙干（实际上是帮他监工）。真是天助他，不到半年的时间，他就赚了三十多万（还有说他赚了五十多万的）。这在当时，那可是单位里的首富了，就连单位的领导也对他另眼相看了（当然他对领导也没有少送）。为了感谢那几位哥儿们的帮忙，他带他们南下广州和深圳，潇洒走了一回。</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nbsp;这样一来，他的狐朋狗友突然的就多起来了。他每天上下班，好象电影明星似的，前护后拥的一大帮人争先恐后的和他套亲呼。他也认为自己成了一个人物了，所以就有点飘飘然了。话也比平时多起来了，称兄道弟的也多了，如同工人首领一般。这时有人就提议了，有钱了就应该请哥儿们到馆子里去撮一顿呀。他是满口的答应，看来钱真是人的胆。这样三不来两不去的，今天请你，明天请他，就没完没了的吃喝下去了。那段时间，他好象都找不到北了，也不知自己姓什名谁了。每天都请一大帮所谓的朋友吃吃喝喝，以此来显示自己财大气粗。按照那些人的说法，酒肉朋友，烟酒不分家。&nbsp;&nbsp;&nbsp;&nbsp; </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那些人吃喝的多了，认为还不解馋，所以他们又把他拉到赌桌上。由开始的意思意思（赌的很小），到后来的越赌越大。而这时的他，对赌已经上瘾了。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有人陪他赌，陪的人是轮流的，而他确是固定的。如果这时他明智一点的话，就可以看出来。人家是合着伙来赢他的，而他本人还蒙在鼓里。后来听别人说，他自从迷上赌以后，好象从没有赢过，几乎是场场输。当然了，这些人有时也会给他点小甜头，就是开始总会让他赢一点，但最后的输家必定是他。对此，他毫无知觉，结果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好不容易赚来的几十万，全部吃喝嫖赌光了。</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再想吃喝没有钱了，想嫖没有人为他买单，想赌没有赌资了。但他再上赌桌时，这些人让他拿现钱出来，否则不玩，说是怕他输了不认账。这时的朋友都对他近而远之，而且还有几位因为当时在赌场没有及时给钱，还到他的家里去要账。结果反目成仇，不欢而散。他的风光如同过眼烟云，已经荡然无存。那些朋友看他穷了，也尽量的躲着他（必竟是吃人家的太多了觉得心亏）。而他依然恢复了他原来的本来面目，这是他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当同事开玩笑的问他时，你不是有好多朋友么，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他如梦初醒的骂道，那都是些乌龟王八蛋。早知今日，何必当初。</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当然上边说的仅仅是一位普通的工人了，其实有点一官半职的何尝不是这样呢。有一位厂领导，在位时，不能说是车水马龙（必竟是企业领导），起码可以说门庭若市，风光无限。不要说是普通工人难易和他交往了，就连一般中层干部有些他也看不上眼。尽管如此，但好多人还是想尽一切办法，来讨去他的欢欣。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想弄个中层干部当一当。为此，有些人就干起了溜须拍马，阿谀奉承的勾当。套亲呼，拉关系，用钞票，买官职。其实他们内心是和领导貌合神离的，因为平时他们是很少来往的。现在奉承他，那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事实也真是如此，这位领导没有干几年，就被免职了。好多人燃放鞭炮，以贺倒采。当时靠拍马，做朋友当上科长的那些人，这时也趁势骂骂例例起来。说什么早就该下台了，本来就不称职么。推波助澜，落进下石。这就叫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他们这样做的用意，无非是想讨好接任者。但他们忘了一条基本的原理，那就是一朝天子一朝臣，朝朝不用无用的人。尽管他们古计重演，旧调重弹，使用了旧瓶装新酒的伎俩。但同样逃脱不了下台的命运。</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我们也常在央视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朋友之间互相打官司的确实不少。而且原来都是最好的朋友，普遍的都是为了钱而走上法庭的。由此看来，真正的朋友现实中确实不多。说什么为朋友两肋插刀之事，那只是年轻人的一时冲动而已。还是故人说的好，“君子之交淡如水”最好。</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hexiangtoutou]]></author>
	    <comments>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5140152594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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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7 Jun 2008 23:26:4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7T23:26:43+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前卫的有点过度了吧（原创）]]></title>	
    <link>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5100115298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现在人们的超前意识越来越多了，可以说一浪高过一浪。有文学写作超前的，有行为举止超前的，有穿戴超前的，还有一些说不上来的超前举动。总之超前的形式是五花八门，种类烦多，让人目不暇接。不过有些超前行为，确实有点太过度了，让人有点不可理喻，更不谈上恭维了。</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位女大学生的人体艺术照，太有点让人不可思议了。一个大姑娘家竟然在十几位男摄影师（因为都拿的摄影机）的面前，赤身裸身，一丝不挂。摆出各种不同的姿势来，让他们拍照。摄影师们，为了拍摄不同的角度，有的站着拍，有的跪着拍，还有的爬在地上拍。只要女的一换姿势，他们总是前后左右的拍个不停，只怕抓拍不到最佳景头。从照片中可以看出，这位女大学生表情很自然，没有一点做作的样子。对这些男人拍摄自己的裸体没有一点的拘束感，将直可以用大大咧咧，逍遥自娱来容易了。从场景来看，好象是在公园或者是特定的外境场地，但决不是在屋内或者教室。所以说前卫就前卫在敢于在众多男人面前公开而大胆的暴露自己的营私部分。丝毫没有遮遮盖盖，藏头露尾的意思。美其名曰——为了展示自己的人体艺术。</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不可否认，这确实是人体艺术，而且这样的人体艺术在网上还真不少。有名有姓的也比比皆是，但从画面上看，人家展示的确实是自我（画面中只有自己一人）。虽然姿势和形体各异，让人感觉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拍摄的。这位大学生如果也这样的话，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美女的身体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她的裸照，同样可以让大家赏心悦目。让人欣赏，让人羡慕，这可能就是她所追求的最终目的。但这样一来，可能就显示不出她的前卫性了。那么多男性和她的裸体照在同一张画面中出现，这样才能显示她的大胆和前卫。她冲破了男女有别这个底线，毫无拘束的把隐私部位暴露在众多男人面前。这可能就是她与别人的不同之处。</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裸体艺术的公开展示，也就是最近几年的事情。以前都是在美术学院的教室里才会出现，而且当时的模特都是很神密的。现在公开的出现在野外，出现在大庭广众面前。确实让人感到有点吃惊，也感到有点大惊小怪。无独有偶，前段时间本人也曾写过类似的文章。那是说的一个所谓的组织，专门召集了一部分男女自愿者。到深山夹谷，瀑布深潭，涓涓细流的风景区去拍摄裸体照。并美其名曰——宣传环保。这两起虽然提法不同，但作法都是类似的，都是公开展示男女裸体的。而后者则更胜一筹，所以称其为前为女大学生。</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本人不太懂这方面的艺术，总感到这样做有点过分的超前了。不要说在大众场合拍裸照了，就连上次南京某大学一女生到食堂买饭时，用一条浴巾围着身体，还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大部分人认为有点不伦不类，食堂必竟是公共场所。从视频景头中可以看出，那位女学生根本没有怕羞的感觉，人家认为这才叫前卫呢。不过她前卫的还有点边，起码还知道围着点遮羞布，说明她还没有前卫到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大众面前。在电视中偶尔也看到过，光着身子在大街上跑的人（有男有女），一般都是精神不正常或者是有神经病的人。对这些人的行为，人们一般都能理解，因为他们必竟是一些病人。但也有人称其为疯子，其实神精病人和疯子也差不了多少。这就说明在公开场合出现裸体现象，人们普遍认为是一种不雅的行为。&nbsp;&nbsp; </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这种事虽然在西方国家早就出现了，他们成群结队的裸体游行，静坐和抗议等。但在中国，人们还不习惯这种做法，这可能就是东西方文化上的差异吧。那位女大学生可能就是为了打破这种差异，所以才会模仿西方人的做法。她可能想成为中国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所以才敢这样公开当众展示。现在看来，我是有点少见多怪，杞人忧天了。想当初，人们对西方国家的初中生身上带避孕套还骂爹叫娘的。想不到没过多久，中国的初中生把孩子都生出来了。看来超前意识和超前行为永远属于年轻的一代，只要他们自我感觉良好，也就不存在过分不过分了。</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hexiangtoutou]]></author>
	    <comments>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51001152987</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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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3 Jun 2008 11:56:2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3T11:56:2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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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一个吝啬的男人（原创）]]></title>	
    <link>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5711590614</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nbsp;在人们的观念中，一般都是大方的男人，小气的女人。然而，有这么一个吝啬的男人。一辈子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花一分钱都要算计来算计去，否则就等于挖他的心头肉似的那样难受。他把钱看的比命还重要，就连自己吃饭，常年在单位食堂买最便宜的饭菜吃。当夏天来临，水果满地都是的时候，他几呼很少买。即是偶尔看到他手里拿着点水果，也是等到市场快收市时，去买一点人家挑剩下的或者是商贩不准备要的了，有时赶脆就把商贩扔掉的拾几个回来吃。他近六十了还没有找到对象，不是不想找，是没有女人愿意跟他。</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年轻时当别人给他解绍女朋友时，当时是夏天。女朋友说渴的很，他竟然说叫人家自己到旁边的商店去买雪糕吃，并厚颜无耻的说给也他买一个。临近中午快吃饭时间。他不但不给女方买饭吃，反而把女的带到解绍人家去吃。而他自己也不知羞耻的在解绍人家吃，把解绍人搞了个措手不及。结果把解绍人气的逢人就说他不是个东西，不懂一点人情世故，连其码的社会常识也不懂。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给他解绍对象了。而他根本没有这个能力去找，所以到目前仍然光棍一条，孑然一身。活了大半辈子，连个女人味也没有闻过。作为一个男人活到这个份上，确实有点太窝囊了，真让人不可思议。</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要说穷找不到老婆还有情可原，可是他并不穷呀。原因就是他太扣门了，总怕找个女人来白吃他的，那样他会觉得吃亏的。由此看来，他根本不懂男婚女嫁的真实含义，当然也就不会博得女性的喜欢了。他最大的喜好就是存钱，前几年听他自己说已经存了十几万了，估计现在应该有二十万了。真不知道他将来想拿这些钱干什么。他本来早就退休了，可仍然还住在单位的单身楼里。单位考虑到他年纪大了，所以允许他一个人住一个小单间。</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他家是上海，母亲还在，他的兄弟姐妹都不和他来往。他退休前也曾回过家，那些兄弟姐妹也请他吃过饭。而他从大老远的地方回来，对他们的孩子没有任何的表示，从没有买过一分钱的[礼物。所以久而久之，他们都不和他来往了。认为他虽然是亲兄弟，将直还不如外人，真是人们常说的铁公鸡一个，一毛不拔。其实人家并不在呼[礼物的好坏，或者钱多少。作为叔叔和舅舅的，给孩子们买的点东西表示一下心意也行呀。更何况人家还花钱请他吃饭了，来而不往非礼也。就连这么个简单道理他都不懂，其实他不是不懂，只是舍不得花钱而已。不要说是别人花他的钱了，就连他母亲，也别想花上他一分钱。刚退休时作为最后一次探亲，他回去了，那时他已经有十多万的存款了。结果还是在家白吃，一分钱也舍不得拿出来。结果母亲一气之下把他赶走，并说就当没有生过这个儿子。因为他母亲的生活费还是靠兄弟姐妹们负担的，当然他在家白吃白喝，母亲承受不起了。</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由于他过分的吝啬，几十年来，从来没有见他买过一件衣服（可能背心和裤头是买的）。身上穿的一直是单位发的工作服，因我们单位有点特殊，所以从头上戴的到脚上穿的都是发的。他不是一个爱讲究的人，也没有好的卫生习惯，所以他的穿戴就显得比较脏。也难怪女职工从没有和他正面说过话，就连单位的家属也没有人理他。以前上班时，只是偶尔的和同班的男职工说几句。其实大家都把他看成象怪物一样的人了，所以他没有朋友。同事之间互相吃请，这本属正常。而他就认为是一种乱费，所以他从没有和大家在一起吃过一次饭，喝过一次酒。而大家下馆子时也从不叫他，更不会有人情他了。因为他过分的吝啬，所以没有人愿意和他作朋友。</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因为他已经游离于人群之外，所以常看到他形单影只，孤家寡人一个。其实现实中的孤男寡女也不少，虽然情况不同，心态各异，但象他这样的还真没有遇见过。现在他退休了，依然孤身只影，独来独往。他每天在生活区和厂子周围转游时，从不和别人打招护。在外人看来，他好象是目中无人，目空一切的一个人，其实是别人不愿意答理他。因为大家知道他是一个没有人情味的人，是一个不懂人情世故，是一个吝啬鬼。就连他的好多老乡也懒的理他，因为他和母亲闹翻之事，就是他母亲和老乡说的。也可以说他是一个只能占便宜，不能吃一点亏的人。这种守财奴最终的结局，只能是死不瞑目，留下终身憾事。</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hexiangtoutou]]></author>
	    <comments>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5711590614</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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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9 Jun 2008 12:54:4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09T12:54:45+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挥之不去的阴影（原创）]]></title>	
    <link>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540404135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5>&nbsp;&nbsp;&nbsp; 结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人们习惯上也称为终身大事。能够早早的步入婚姻殿堂，是好多年轻人梦寐以求的。把这欢乐而幸福的时刻，用摄影机把它记录下来。是新郎新娘的梦想成真，以便留作永久的记念。而且有的人还把结婚照一并归到此光盘上，以便随时观看和浏览。然而有一对年轻人的结婚光盘，却叫人怎么也高兴不起来。非但不能让人高兴，而且因此还把新娘也吓跑了。因为新娘实在忍受不了光盘中出现的那些与婚庆相反的葬礼画面。无奈只有选择离家出走，以此来消除心中的阴影。</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 齐鲁台5月3日以《荒唐的结婚录像变成下葬的片断》为题。说的是一对年轻人，正当他们新婚燕尔，幸福美满，亲亲哦哦的欣赏结婚录像中那些激动的场面时。突然出现了为死人下葬的画面，两人一下都傻眼了。用手足无措，目瞪口呆，瞠目结舌来形容他们当时的表情是最恰当不过了。为此新娘第二天一早，留下一张纸条后离家出走了。新郎全家人以及亲戚朋友到处找，始终没有找到新娘的下落。为此，新郎找到摄像影楼，并提出五万元的赔偿要求。影楼负责人，一再的表示道歉，并答应为他们重新制作一盘录像，愿意赔偿2000元的过错费。而新郎则把赔偿额减到三万元，该负责人说，他们作为一家小本经营的小影楼，实在是无力赔偿那么多。新郎最后就说，别的暂切不说，你先给我把新娘找回来。现在我的新娘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该负责人说，一个大活人，总不至于因为这么一次误会就不回家了吧，最后双方协商不欢而散。</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对这种事，遇到谁的头上，都会感到悔气的。因为欢天喜地的场面和大哭大悲的事放在一个盘内，确实是个严重的错误，说明这家摄像单位太不负责了。仅管他们一再的表示道歉，但不管怎么说也难易弥补给喜庆的一方所造成的伤害。由此不难看出，这盘光盘肯定是以前别人家办丧事时录像后没有删除掉，就给结婚的这家用上了。而且丧事的场面明显是到后期了，镜头中出现的是下葬的场面。对这样的录像，实在使人难易接受，而且还会给新婚夫妇的心灵带来永远抹不去的阴影。事实已经证明，新娘由于接受不了这种不吉利的光盘所带来的伤害，所以选择了离家出走。</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也看过几次有关这方面的一些报导。在同一家餐厅，同一楼层，同一天，几呼是同一时间。即有婚礼宴，同时还有丧事宴。一边是欢声笑语，披红带花的喜庆场面，另一边则是悲声四起，表情悲伤。而且这样的事，已经发生过好多次了。对此，结婚的人家不但不给饭钱，还要餐厅道歉。无奈餐厅负责人把结婚方告上法庭的事也常有发生。细想一想，发生这样的事，对结婚的一方来说，确实有点太不吉利了。中国人对吉利二字是特别讲究的，所以每逢婚丧嫁娶，都要选择好日子和好的时辰。这虽然是个习惯，但即然大家都这么做，所以习惯也就成自然了。</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由此不难难看出，结婚即然是人生的终身大事。所在大家都想办的热热闹闹，风风光光，顺顺当当，排排场场。而且人们最忌讳在结婚的当天说不吉利的话和碰上办丧事的，虽然过去在农村结婚时，在迎亲的路途遇到过，但那是不期而遇的一种巧合。作为结婚的当事人心里再不舒服，那也只能自认倒霉，怨不得任何人。然而今天发生这样的事，确实有点说不过去。不能说他们是有意这样安排，但其码是可以避免这种事的发生。影楼在刻录光盘前应该检查自己的光盘是否完好，有没有别的图象和声音。饭店应该合理的调配开婚丧宴席，应该放在不同的楼层，决不应该把婚宴和丧宴放在同一层办。实在没有办法分开的，那就应该向双方提前说明，如果双方都能接受（即在同一层用屏障隔开），那饭店就没有责任了。不能只为了挣钱，就不管婚丧双方当时的心情。为此给结婚方造成心灵上永远抹不掉的阴影，所以说影楼和饭店是有推卸不掉的责任的，而且也是无法弥补的严重过失。</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hexiangtoutou]]></author>
	    <comments>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540404135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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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6 Jun 2008 12:46:1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07T11:38:22+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厌世想死不甘心，死前杀人为扬名（原创）]]></title>	
    <link>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43110162618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对一个想死的人来说，他们会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但还从没有听说过，一个想要死的人，在死之前，以杀人来使自己出一次名。听来有点天方夜谈，也让人不可思议。但这样的事，还真的发生了。</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城市晚报，五月三十日以《厌世小伙临死前杀人扬名被抓》为题。说在吉林省吉林市，五月二十七日凌晨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杀人者竟然是一个年仅18岁的厌世青年。他和死者从不相识，更无仇无怨。那他为什么要杀死一个年仅17岁的年轻人呢？原来杀人者，姓刘，老家住在舒兰市的农村里。他来到吉林市打工以后，看到有钱人的挥霍和他微薄的收入形成了巨大的反差。由此刘某开始感到绝望，甚至厌世，并想到轻生。可又觉得这么死了太不合算了，所以就冒出一个杀人的罪恶想法来。他想，人活留名，雁过留声。即然要死了，在临死前，也得风风光光的出一次名。这种想法太离奇了，也实在太荒唐了。由于产生了杀人的念头，所以他买了一把刀，晚上就在街上到处找目标。二十七日凌晨，在解放东路的十字路口。他看到一个年轻人单独行走在大街上，随即尾随其后，在年轻人不知不觉中将其杀死。案发十个小时后，刘某被警方抓获。被抓时，刘某还狂妄的说，幸亏警察抓捕及时，否则他还会杀人。</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刘某这种以杀人来达到出名的目的，实在是荒唐之极。由于他不切实际的想法，也不想通过自己的劳动去争取较多的收入。只是一味的拿自己的收入和富人相比，从而钻进了人比人气死人的怪圈。所以他感到厌世，并想轻生以此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但他又不甘心就这样平平淡淡的死去，所以他就想到了在死前用杀人来扬名这样的混张逻辑。他对杀人并不认为是犯罪，而认为这是自已风风光光出名的一次好机会。这就说明他的思维已经发生了畸形的变态，是扭曲的灵魂促使他干出这罪恶的勾当。</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他把杀人这样的犯罪行为，当成了风光场名的阶梯。实在是愚蠢到了极点，更是荒诞不经。他已经到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可悲境地。一个18岁的成年人，难道就不懂杀人是犯罪么，为什么把犯罪当成了风光，当成了扬名的好机会呢？这与他好吃懒做，心胸狭隘，妒忌富人的丑恶心态有直接的关系。由此是我想起了，我曾经写过的一篇文章《死到临头还要名份》。内容是一个已经押捕刑场的死囚犯，突然向押送刑警提出一个要求。就是在她死之前，要和同死的同居多年的囚犯某某正式结为夫妻。她说有了这个名份死了才甘心，为此要求在死前举行婚礼。虽然他们的要求不一样，但要名声的想法却如出一辙。前者是要名份，后者是要扬名。真不知他要扬的是什么名，现在看来，刘某所谓的扬名，其实就是要一个杀人犯的名声。按刘某自己的说法，这才叫风风光光。这可真是人们常说的脱裤子上吊，死不要脸。而刘某则得到了罪有应得的可耻下场，一个被时代抛弃的人渣和败类。</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hexiangtoutou]]></author>
	    <comments>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431101626187</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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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3 Jun 2008 11:25:1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03T11:25:15+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谈养宠物——狗（原创）]]></title>	
    <link>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43011511839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现在城市里的年轻媳妇，可能是生活好了的原因，对养宠物特别的感兴趣。由其是养各种各要样的狗，好象已经成了她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了。几呼每人出门都要带个小狗，这已经成了一种时尚了。因为这些少妇的子女都大了，最小的也已经上学了。她们感到无事可做，所以每天以养狗为乐。而且还给狗起了好多好听的名字，名字起的是千奇百怪，五花八门。可以说，狗的名字比人的名字还要好听，以此来显示狗的珍贵。</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我所居住的小区，虽然不大，但养狗的特别多。因为小区的院子是在空中，也叫空中花园（下边一至三层是一个特大型超市），四层以上才住人。所以这个这个大院，就成了小区居民活动的一个大场地。每天的早晨和晚上，当大家都在院子里晨练和散步时。溜狗的也显得特别的多，将直可以用成群结队来形容了。由其是早上，少妇们都把狗拉出来排污，讲究一点的少妇还比较尊守小区的卫生规定，能够维护小区的环境。当狗一拉屎后，就会用一张纸把狗屎拿走，放在拉圾桶里。而有的则任由狗随地拉，也从不清理，这显然是一些不懂文明道德的人了。就这样的人也充阔太太，虽然人长的并不怎么样，然而穿戴还妖里妖气的。总想东施效颦似的充贵妇人，也人模狗样的带条狗出来溜达。让人看了，虽然不能用恶心二字来形容，但其码让人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至于给小区造成的污染，她们是视而不见，对人们的议伦，她们是充耳不闻的。辛亏清浩工早上上班比较早，及时的清理了。否则会臭味熏天，臭气补鼻。对这些人的损人不利已的做法，受到了小区业主们的一直遣责。因为好多业主都有晨练和晚上散步的习惯，在这常年鲜花盛开，绿草莹莹，曲经走廊，楼台亭榭的幽雅环境中。出现这些不协调的现象，实在是不应该的。因为这是公共场所，又是空中花园，更是小区人活动的唯一场所。作为物业公司，虽然多次强调过，但这主要还是要靠大家的自觉来维护小区的环境了。</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好多人对待狗，比对待自己的亲爹娘还要好，这也是一个普扁的社会现象了。宁愿在狗身上大把的花钱，也不想让父母生活过的宽余些。有一位养狗的少妇曾说过，前段时间花一千元买了一条狗，没有几天就病了。结果到宠物医院看了一个星期，花了八百多元。最后医生说，看不好了。为了叫狗安乐的死，狗的主人又拿出五百元，叫医生打针让狗安乐的死去。按照主人的说法，前后不到两个星期，连买狗带看病，共花去近三千元。对此，主人只是一味的心痛狗，对花的钱并不在意。其实从她的装饰来看，她并不是很富有，可能只是爱好而已吧。</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为此是我想到了，在这次四川地震中。一支广西建设救援队，在四川绵竹市东北镇天河村排险时，受狗主人之托，冒险将一只狗从废墟中救出。对此，网民曾提出，救援队冒险救狗值不值的大讨论。让人想不到的是在参加讨论的11669人中，竟有7973人说完全值。其理由是：“生命无价，面对大地震，人类有责任捍卫所有生命。”而说不值的，仅有3361人，他们的观点是，犯不着为一只狗冒险，应该把时间和精力用于帮助灾民，只有335人说不清楚。由此不难看出，宠物确实已经成了人民生活中的一部分了。所以会有那么多人热中于养它们，看来还是有一定道理的。</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但不管怎么说，我上边所说的，并不是反对养狗。而是不要破坏小区的环境，在狗叫时，更不应该影响大家的休息。以前常听说，因为狗咬了人，而发生纠纷的事。这些作为狗的主人，都是应该尊守的社会公德。在不破坏境和影响他人休息以及伤人的前提下，养狗是自己的权力，别人也不会说什么的。但愿狗的主人能够好自为之。</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hexiangtoutou]]></author>
	    <comments>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43011511839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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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31 May 2008 12:03:1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31T12:03:1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为了一元钱，竟打了幼小女儿一个耳光（原创）]]></title>	
    <link>http://shexiangtoutou.blog.163.com/blog/static/11869969200842711341223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常言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好多孩子的好习惯和坏毛病都是从父母那里学来的。所以父母这个榜样做的好不好，对孩子的成长有很大的影响。然而有这样一位母亲，带孩子乘坐公共汽车时。当女司机看到她女儿已经超过一米二并让其为孩子买票时，她坚持不买。而孩子说，妈妈给我买票吧。仅仅因为孩子这一句话，也就是为了一元钱。这位妈妈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象泼妇似的打了女儿一个耳光。孩子当时就哭了，女司机看到此情境，也只好不再坚持让这位不懂道理的母亲为孩子买票了。想不到第二天，这个孩子亲自跑到44路汽车总站，等了两个小时。见到那位女司机后说，阿姨，我用自己节约下来的零花钱，来补昨天的票。说完，就往售票箱投进一元钱。</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乘车买票，现所当然，合情合理。即然公交公司有规定，那就应该按规定办。即小孩子身高超过一米二时，就要买票。而且上车就可以看到标有红线，明事理的人一看就知道。而那位母亲带着孩子上车后，女司机看到孩子已经超过一米二，所以提出让其为孩子买票。而那位母亲却说孩子只有六岁半（其实孩子远不至这个年令），坐别的车从没有买过票。司机说，小孩子以身高来决定买票，我看她已经超过了一米二，不信你再去试一下。小孩子听到这里，就说，妈妈那就给我买票吧。就因为女儿说了这句话，这位母亲就狠狠的打了女儿一个耳光，当时就把女儿打哭了。司机只好作罢，车上所有乘客都感到不可思议，同时也感到很气愤。仅仅为了一元钱，就这么狠心的打自己孩子一个耳光。这种母亲太缺少修养了，也太不值得了。象这样的人也配作母亲，真让人非夷所思，不可理喻。</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从这件事情中不难看出，这位母亲的所做所谓，真还不如自己的孩子。孩子都懂得坐车买票这个道理，因为孩子也知道自已已经超过一米二了，所以提出让妈妈为自己买票。可孩子作梦也不会想到，她对妈妈的劝说，竟会招来妈妈的一个耳光。所以她当时哭的很伤心，她实在不理解妈妈这样作的目的是什么。然而孩子必竟是懂事了，虽然年纪小，但在她童年的心灵中，知道司机阿姨叫自己买票是对的。所以她就用平时节省下来的零花钱，第二天专门跑到44路车总站去补钱，想以此来弥补妈妈的错误。孩子的这种举动，是那位女司机和她公司的领导深受感动。认为在孩子天真烂漫的心灵深处，能够勇敢的去弥补因妈妈的过错而造成的不好影响，这么小，就有这种精神，确实是难能可贵的。</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 这么小的孩子就懂得不应该占公家的便宜，难道这位母亲就不感到内疚么？在那么多人面前，为了一元钱，竟狠心的打了自己孩子一个耳光。实在是失去理智的行为，将直是丢人显眼，让人嗤之以鼻。但她知道孩子第二天送钱到公交公司时，不知她会不会有羞愧感。为此是我想起了同样是为了一元钱的另一件事情来，是一位打工者写的一篇文章。说自已上一年级的孩子，这次为四川灾区捐款，捐了一元，竟然被老师说太丢人了。为此这位打工者想不通，他说，自己在单位已经捐了。平时很少给孩子钱，这次孩子为了表示爱心，所以我就给了一元钱，让孩子去捐。想不到老师竟会说捐一元钱太丢人。他认为，钱再少，也是表示孩子的一片爱心。不能因为捐的钱少，就当着同学的面，说这是一件丢人的事。为人师表的人怎么能这样说孩子呢？这对孩子幼小的心灵是多大的伤害呀。由此看来，家长也好，老师也罢。绝不应该在公众场合羞辱孩子，这对孩子的成长是十分不利的，搞不好，会在孩子的心灵深处留下阴影。作为长辈，作为受人尊敬的老师和母亲，应该正确引导孩子。是孩子从小就学会怎么样做是对的，怎么样做是错的。叫孩子从小学会怎么样做人，这才是老师和妈妈应该做的，也是对孩子启盟教育的最重要的环节。</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象上边说到的这位母亲和这位老师，首先他们自己就不明白做人的道理。怎么能教育好孩子呢？母亲为了占小便宜，可以当众打自己的孩子。老师为了宣耀自己班级捐款多，从而耻笑捐款少的学生。其实这位老师自己也不明白，献爱心，不能以捐款多少来决定的。只要是发自孩子内心的自愿行为，钱捐的再少，那也是表示孩子从小就知道献爱心这个道理。对此，作为老师不应该耻笑孩子捐的钱少，而是应该鼓励孩子们的这种精神。从而让他们从小就树立起助人为乐的好风气，这才是最重要的。</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hexiangtoutou]]></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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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8 May 2008 11:13:0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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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成都街头出现的帐蓬会如此复杂么？（原创）]]></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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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在全国人民全力支援下，灾区的生活逐渐恢复正常。而眼下灾区最缺的就是帐蓬了，因为还有百万人无家可归，他们还没有遮风避雨的地方。所以胡锦涛主席专程前往浙江省，去督促那里的帐蓬生产厂家加班加点，力争为灾区人民多生产一些急需的帐篷。并说，你们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多生产一些灾区急需的帐</FONT><FONT size=5>蓬，就是对灾区人民的最大支援了。由此不难看出，现在灾区对帐蓬是多么的需要。而成都不属于余震区，其街头确出现了好多救灾帐篷，而且好多帐篷上边还有救灾专用字样。对此，群众议伦纷纷，而省纪委和有关部门，专门进行了调查，其结果让人吃惊。而纪委参与此事的负责人，则说，市面上的救灾专用帐蓬来源渠道很“复杂”，有部分是群众存在了“误会”，真不知道这位负责人所说的“复杂”和“误会”是什么意思。对此，他还具体的解释了一下。</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这位纪委的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说：“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市面上的救灾专用帐篷来源渠道很复杂，有部分是存在误会。是市民和网友将以前使用过的一些旧帐篷当成了这次发放的救灾帐篷，还有一部分是此前帐篷确实是发给灾区灾民的，但由于灾民到成都投亲靠友，因此就把发放给自己的专用帐篷带到了成都市区使用。此外，他也提到，由于流出渠道复杂，确实部分专用帐篷通过非法渠道流出”。但对“非法”的具体所指，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尚在调查之中。</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 对此，本人认为，这位负责人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就拿他的话来说。以前使用过的和这次发给灾民的，带到成都来的这些情况来说吧。即是以前使用过的，那也是国家在以前无偿发给当时的灾民的。即然现在他们已经不属于灾民了，那就应该把以前发给自己的帐篷在这紧要关头交出来，再发给那些急需的灾民，这是合情合理的。如果他们不愿意交回，作为政府部门，完全有权收回再发给眼下急需的灾民。因为那必意是当年全国人民支援的的帐篷，并不是他们个人购买的。即是旧一点，也可以解部分灾民的燃眉之急。还有，就是这次发给灾民的专用帐篷，虽然当时是发给他了，现在他即然到成都投亲靠友来了，那发给他的帐蓬就更应该收回来了。不能因为发给他了，就永久性的成了他的私人财产。他带到成都本身就是极大的错误，辛亏他是带到成都了，如果他到北京上海去投亲靠友，难道还要把政府发给他的救灾帐篷带到那里不成？要知道，这些帐篷是全国人民支援给现在还在灾区无家可归的灾民的，不是叫他们随便的带到外地使用的。所以说，对这部分帐篷，政府完全有权要求他们主动交出。对那些不愿意交的，政府也应该有权收回再重新发给那些急需的灾民。至于那位负责人说是群众发生的误会，现在看来，并不是什么误会，而是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对这么简单的问题，到这位负责人的嘴里，就变的很复杂了，真不知他说的复杂到底复杂到何处？</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这位负责人还提到，由于流出渠道复杂，确实有部分专用帐篷通过非法渠道流出。但这个非法到底是指什么呢？对这个问题，其实很容易查的。只要通过各区各街道，不用半天时间就可以查个水落石出。因为人家都把帐篷支在小区了，这不是最好查了么。只要一问帐篷的主人，不就一目了然了么？而且各小区都有街道的居委会人员。经记者了解，人家就公开的说是对通关系搞到的，敢这么公开说，说明人家的靠山很硬，一般人是搬不动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在帐篷如此紧张的情况下，就有人敢这么大胆的把救灾帐篷送到不需要的人手中。而对灾区急需要帐篷的灾民，他们实在是没有一点同情之心，没有一点人情味。昨天在博客中看到一篇灾民写的文章，也是说帐篷的事。他说，他们那里受灾很重，但帐篷不但没有发到需要的灾民手里。而是发给了那些其实并没有受灾的有权人的亲戚和朋友手中，所以他们很气愤。他并且写了自己的具体地址和真实姓名，以此来证明自己说话的真实性。</FONT></P>
<P><FONT size=5>&nbsp;&nbsp;&nbsp;&nbsp; 对上面的几件事，很难是人想到，当全国人民在想尽一切办法支援灾区，帐篷生产厂家日夜不停的加班加点在生产帐篷之际。竟然有人这样公开，大胆的拿走了救灾急需的专用帐篷，确实叫人气愤。对那些乱用职权，非法侵占救灾物资的行为，就应该严惩。决不能手软，否则就会伤了全国人民的心，</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hexiangtoutou]]></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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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5 May 2008 13:14:4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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